一、在主管院長的領導下,制定學院學生管理年度、學期、月、周工作計劃,并負責組織實施。
二、在學院德育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與學院各處室配合,實施學生全面素質教育。
三、制定學院學生管理各項規章制度,經主管校領導批準后,督促各部門負責實施。
四、對各二級學院學生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指導或監督,把握學院學生管理的總體方向,統一大家的思想。
五、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,協同有關部門或直接做好招生、新生入學教育、軍訓、畢業教育、就業指導、畢業生推薦就業和畢業生就業跟蹤服務等工作。
六、審核推薦優秀輔導員提名人選報學院任命,制定輔導員工作規范,做好輔導員崗前培訓與經驗交流,指導二級學院對輔導員工作實施有效的監督與考核。
七、對校學生事務服務中心、學生公寓管理中心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下屬部門日常工作開展進行指導,審核其工作計劃,考核其工作業績。
八、負責管理學生的學籍檔案,提出對休學、退學、轉學、處分的處理意見,辦理學生休、轉、退、復學手續等,做好學生德育綜合考評、畢業生的鑒定等工作。
九、負責學生評優、獎學金、助學金、生源地貸款等審核工作。
十、負責組織召開全校性學生大會或學生家長會議。
十一、配合教育管理部門做好教學外圍管理。
十二、配合保衛、總務、醫院等各后勤部門,做好學生后勤保障工作。
十三、發動學生參與學院的管理,指導校學生會、校社團工作等。
十四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。